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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供暖的相关文件(北京市关于供暖的相关文件规定)

1、暖气报停用户必备条件1未售或已售房屋在本采暖季无人使用或居住且往年无欠费记录2报停房屋具备分户控制且停暖之后不影响其他用户的用热3所停房屋暖气进回水阀门完好,满足开关操作要求且无内漏或已明显。

2、20212022年北京供暖时间本市将于11月6日正式启动今冬供暖,10月28日已开始进行系统调试今冬我市冷空气活动频繁,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这周末又将迎来雨雪大风强降温天气全力做好供暖服务保障,确保市民温暖过冬。

3、本市非居民供热价格统一调整为42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本市非居民热计量收费计量热价调整为025千瓦时,基本热价保持18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不变城市居民住宅供热的使用面积包括套内供热面积用热的阳台面积及供热的。

4、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北京供暖费缴纳对象如下1用户与供热单位签订合同的,由合同约定的交费人支付采暖费2未签订合同,由房屋所有权人或承租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公有住房的承租人支付采暖费3采暖费由用户所在单位负担。

5、北京市供暖标准本市采暖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气象等实际情况调整采暖期时间暖期内,对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要求的住宅,供热单位应当保证住宅用户卧室起居室厅的室温符合现行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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